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 >> 地理标志权属于知识产权客体吗?
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与专利一样,地理标志也是一种知识产权,而且面临着更为严重的侵权问题。我国法律将地理标志归类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形式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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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权属于知识产权客体吗?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利南律师解答:
地理标志可以算作知识产权。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权利人依法就地理标志享有专有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利南律师解析:
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
1、专有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除非通过“强制许可”、“合理使用”,或者“征用”等法律程序,否则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到严格保护,他人不得侵犯。
2、地域性:即除非国家间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3、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王利南律师简介
王利南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曾有过司法审判以及法制新闻行业的工作经历。2001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曾任首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法律助理以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组委会法律顾问团律师,还被聘为河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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