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知识产权 >> 关于专利保护期限有何规定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网友咨询:
关于专利保护期限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律师补充:
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如果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仍未补缴或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作出专利权终止的决定。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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