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一公司谎称清华毕业生当保姆被罚款,虚假宣传如何处罚?
近日,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佑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处罚决定文书显示,该公司为吸引关注,以清华-保姆阿姨【35k】管家为标题发布商业宣传。这则宣传材料对一名家政人员介绍称,其毕业自清华,但经查证,这名家政的姓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为虚构,照片也是经电脑软件修改虚构。
虚假宣传的认定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认定虚假宣传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主体。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
2、行为。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3、结果。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的公司为吸引关注,以清华-保姆阿姨为噱头进行商业宣传,但姓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为虚构,显然是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处罚标准
虚假宣传的行为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此法规定,对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是可以对相关经营者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情节严重的,则要对其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所以说此案中的家政公司仅被罚款二十万可以说处罚非常轻了。
同时,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罚款,指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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