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刑法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没有达到定罪标准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规定,会被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刑法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量刑原则是什么呢?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一、损害他人财产要承担哪些责任?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侵害他人的财产的损失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对于一些行为,不管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其实是会被认定为犯罪的,但有些却不是这样。其中就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来看,要求必须是在故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另外,法律方面也有规定,一般主体就能够构成此罪,但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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