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可为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合同,这是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当然是要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民法典对合同有效期是没有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进行约定。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可为多少年呢?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
二、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方式有哪些?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2、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当然是要遵守民法典对一般合同的规定。与此同时,房屋租赁合同又有自己特殊的一些规定,例如对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的规定,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当事人的约定超过了20年,那么超过部分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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