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未成年打赏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当前社会中,直播的火爆不仅吸引了很多成年人观看,许多小孩子也为此着魔。在各大网红主播的直播间中,都可以看到有大量网友送礼物。
网友咨询:
未成年打赏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律师解答:
可以要回钱。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打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
年满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付款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律师补充:
在网络直播中,“打赏”行为更近似于观看者购买主播服务的一种消费行为,即“双向互惠行为”。主播为了得到观看者更多的“打赏”,通过展示各种才艺使其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如果观看者对主播的表演满意,就可能采取“打赏”的形式进行物质鼓励。因此主播与观看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类似于提供服务者与享受服务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但这种服务合同关系并不是采取书面的订立形式,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即时成立的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17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通常来说,对主播的“打赏”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自愿所做出的行为,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赠与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视为具有赠与合同性质。如果“打赏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打赏的金额明显超出其认知限度和可以处置的财产范围的、监护人对该情况不知情、不追认的,则该赠与行为无效,可以主张要求主播返还“打赏”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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