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租客偷1岁孩子存钱罐,5次共偷2000多元
近日,重庆宝圣湖派出所接到一宾馆老板娘报警,称自己1岁孩子存钱罐里的钱被人偷走了。经民警调查,嫌疑人是之前常住宾馆的熟客鲁某。8月16日,32岁嫌疑人鲁某被缉拿归案,他承认偷了5次,第一次偷了200元,一共偷了2000多元。
多次盗窃数额不大也犯罪吗?
本案中鲁某偷他人存钱罐中的钱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
根据规定,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虽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实行了多次盗窃的,才能认定为犯罪。所谓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之规定,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所谓多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即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鲁某一共盗窃了5次,共偷了2000多元,不管是从盗窃金额还是盗窃次数上,鲁某的行为都已经涉嫌盗窃罪,因此,鲁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罪量刑的数额标准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四种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且对数额并无限制,除此四种情形之外的其他盗窃行为,盗窃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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