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男子为骗钱虚构房产交易被刑拘,触犯何罪?
近日,上海闵行公安分局华坪路派出所接到丁老伯报案,称自己被“干儿子”骗了。民警调查后发现,潘某四年前认识丁老伯,陪看病、陪聊天,获取信任后认老人当“干爸”,潘某不仅借钱,还通过虚构房产交易、伪造房产证等违法行为骗走老人两套310万的房产。目前,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潘某是否成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呢?
所谓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在我国,房产证明属于国家发放的国家证件,因此,行为人伪造房产证就会涉嫌该罪,但是本案中潘某伪造房产证、虚构房产交易主观上都是为了骗取丁老伯的钱财,这只是潘某进行诈骗的手段之一,因此潘某的行为不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该以诈骗罪对潘某进行定罪量刑。
相关法律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本案中潘某通过各种方式骗取丁老伯300多万,已经达到了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按照《刑法》,潘某可能被判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被诈骗的违法所得,《刑法》规定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本案中受害人被潘某骗的钱财属于通过诈骗获得的违法所得,也就是说诈骗分子骗取的钱财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般是会责令他退赔的,假如法律没有责令他退赔的话,那么受害人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
此类骗局是诈骗分子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老人容易情感空虚,被不法分子趁虚而入,由于现在老年人独自在家的时候比较多,子女不在身边,有些骗子常常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同时表现得很热情,此时有的老年人就容易放松警惕。在此提醒老年人,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过于亲热,以免上当受骗。积极下载国家反诈中心软件,有效识别和拦截诈骗电话、短信等。此外,儿女们要时刻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常回家看看,讲讲防骗知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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