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政策法规 >> 给大家介绍一下!诉讼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是一种保全措施,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申请。法院根据实际的案件处理,以此来判断是否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国家的法律对各种类型的诉讼案件都做出了时效的限制。实际中,大家经常会遇到申请诉讼保全的情况,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诉讼保全的时效,那么,诉讼保全的期限是多久呢?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一、诉讼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由申请人直接向法院申请,一般在向法院提起之后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起诉讼,最长的保护期限为三十天,只过超过法院会自动的解封,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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