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辩护律师有什么权利?
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那么,辩护律师有什么权利呢?
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二、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三、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四、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五、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六、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七、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
八、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九、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十、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什么情况下会指定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律师由于专业素养是比较高的,很多民事主体并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故而我国刑事案件,通常案件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处理诉讼事宜,希望通过此种方式,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大程度上的保护,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也需要尊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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