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疫情相关 >> 无故“不扫码登记”,依法惩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人们进入饭店等公众场所前打开健康码“扫码登记”,这是不是法定义务?不“扫码登记”会涉及违法犯罪吗?
无故“不扫码登记”属违法行为!
出入小区、宾馆、商超、菜场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因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仅本人在入党、报考公务员、当兵或报考军校等受到影响,还将累及家庭,其子女报考公务员、报考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将受到一些限制。
扫描场所码会泄露个人信息吗
场所码系统配备严密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根据国家信息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例,扫码单位无法采集个人相关信息,所有数据仅限用于疫情防控,请大家放心使用。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出于疫情防控而采集的信息,只能作为防疫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擅自利用,否则即构成对特定个人的侵权。
每个公民都应当遵守法定义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所以,每个公民都应当依法如实报告旅行史、居住史、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履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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