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继承权可以随意放弃吗,有何规定?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那么,继承权可以随意放弃吗?
网友咨询:
继承权可以随意放弃吗?
律师解答:
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权,但放弃继承具有一定限制,主要从被继承人相关债务人的利益考虑而设置。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作为一项权利,一般允许放弃,但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第32条的规定,如果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可以放弃继承的时间,仅为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处理前的这段时间。继承人既可以通过书面方式,也可以通过口头方式放弃继承;通过口头方式放弃继承的,只要本人认可,或者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也可以发生法律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放弃继承权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亲自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可以发生效力。
律师补充:
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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