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征地拆迁 >> 为了提高房屋拆迁补偿款,连夜加盖房屋!
村里要拆迁了,周围邻居都在院里加盖彩钢房,有的村民家里是平房的,还加盖了一层,成了两层小楼。毕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家的征收补偿能够多一点。但通过这种方式就真的能提高自己的征收补偿么?
答案是否定的。村民知晓拆迁行为后,翻建、扩建等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是得不到拆迁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当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相关部门将会冻结办理涉及房屋的相关手续,例如,加建、扩建房屋无法获得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买卖房屋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改变房屋用途无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等等。因此,当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征收范围就已经确定下来了,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经过调查登记,由房屋产权人签字确认并公告。在这之后加盖的房屋,将会被认定成违建,不予补偿。
未经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正在搭建、开挖的建设,对经核实属于新生在施违法建设的,将当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回填;对拒不停止建设或拒不自行拆除、回填的,依托属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依法实施查封施工现场、扣押施工工具和材料、强制拆除或回填。对于强制拆除(回填)违法建设及其安全鉴定的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及相关物品保管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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