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协议离婚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吗
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如果有一些事情需要处理,但是本人不想或者有事不能亲自处理。是可以找他也就是委托别人处理,行使其权利。如果委托的事情是夫妻之间离婚问题,那么请问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协议离婚吗?
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吗
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不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还需要双方亲自去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行为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
律师补充: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区别包括以下几点:
1.办理机关不同。协议离婚办理机关为婚姻登记部门;诉讼离婚办理机关为法院。
2.申请主体不同。协议离婚的申请主体是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申请主体为夫妻一方。
3.时间不同。诉讼离婚的期限为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协议离婚的期限为双方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的30天内。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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