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被撤销监护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儿童权益受到侵害事件时有发生,使得未成年人保护话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如果父母存在侵害子女的行为,能否撤销他们对孩子的监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等。
撤销父母监护权是国家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若不履行监护职责,甚至对子女实施虐待、伤害或者其他侵害行为,再让其担任监护人将严重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撤销监护权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重新指定监护人
在重新指定监护人时,如果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一般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兜底监护是家庭监护的重要补充,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支付抚养费
监护权被撤销不意味着抚养义务的免除,被撤销监护权的父母依法应当继续履行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
未成年人的一方或双方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后,虽然会有指定的监护人继续承担监护职责,但也难免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心理带来一些影响,此时更需要亲友、学校以及村居社区等组织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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