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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并依法作出裁判的行为。
网友咨询:
没有对方身份信息,如何起诉维权?
律师解答:
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如果知道对方姓名和家庭住址或户籍地,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科调取其身份信息。如果不知道对方户籍地,但有对方手机号的,可以从网上查询到该号码的归属地。由于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通常个人不能查询对方身份信息,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有的法院允许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协助调查函。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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