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政策法规 >> 什么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
委托代理人的范围包括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是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等等,那么,什么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呢?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一、委托代理关系消灭的一般原因是什么?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期限届满或事务完成的时间,以代理证书记载的为准。记载不明的,被代理人有权随时以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加以确认。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关系以人身信任为存在基础,一旦这一基础丧失,在被代理人方面,可以取消委托;在代理人方面,可以辞去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时,应履行善后义务,于新的代理人继任前,继续处理代理事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的活动条件为其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所要借助的,也是这种能力。代理人一旦失去行为能力,代理人关系当然消灭。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死亡,致使代理关系一方失去了主体,而且这一特定的社会关系不再存在,代理权便终止。被代理人死亡后,存在如下情形,依据《民法典》第174条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其一,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其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其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其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这一规则。
(五)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时,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而使代理关系消灭。
二、委托代理人的特点有什么?
第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第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第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
为满足诉讼代理需求,规范诉讼代理活动,这次修改明确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和所在社区推荐的公民的诉讼代理人地位,允许其面向当事人提供民事诉讼代理服务,规范了诉讼代理活动,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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