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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冒充女大学生诈骗,给受害人的备注好扎心

2022年07月12日 法妞问答律师

7月6日,湖北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公布了破获的一起交友诈骗案件,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均为男性,他们通过冒充单身在校女大学生与受害人网恋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在调查时民警还发现,他们给受害人的备注十分扎心,分别为“傻X1号、傻X2号……”。

不知这个诈骗团伙诈骗的金额是怎样的,不过从他们给受害人的备注编号来看,他们累计诈骗的金额估计不小,可能早已超过了诈骗罪的构成标准。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团伙诈骗所得款项图和处理?

对于这个诈骗团伙诈骗所得的全部款项,都要依法进行追缴然后返还给受害人;因为《刑法》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全部都要追缴,并且要返还给受害人。如果说钱被他们挥霍光了的话,那么在判刑的时候法院一般也会责令他们退赔给受害人,总之对于骗取的款项他们必须负责。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所以说网恋一定要谨慎,你以为的清纯大学生的背后是一个个的抠脚大汉;而且在网恋过程中如果对方向自己提及钱财交易了,最好是直接拒绝,因为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个骗局,如果相信了对方大概率会让自己赔了钱财又什么都得不到。

如果说已经被骗了,那么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尝试自己去反骗对方要回钱财,这只会让自己损失更多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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