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你觉得,在公交车上受伤,算谁的责任?
公交车是人们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车上肯定是人来人往,如果说在公交车上受伤了的话,那么所受到的影响和赔偿责任就很多。
乘客坐在公交车上打瞌睡或者自身未站稳导致受伤的,乘客应承担相应责任。乘客乘坐公交车期间与客运公司建立了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司机在正常行驶的条件下,且车内其他乘客没有出现因惯性向前的姿势或比较剧烈的身体晃动,则乘客本人对此次损伤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公交车内人员拥挤,第三方肇事导致乘客受伤的,由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只要不是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论客运公司主观上有无过错,旅客均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客运公司在先行赔付后,可再向第三方主张权利。
司机急刹车造成乘客受伤的,由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乘客上车投币后,与客运公司即形成了客运合同法律关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有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提醒义务。客运公司在运输过程致乘客受伤,违反了安全运输义务,按照客运合同属于违约,同时构成侵权行为。客运公司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对非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客运公司若已投保了承运人保险,则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九条 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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