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婚前房产婚后加了配偶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婚前购买房产。尤其是男生,更是把有一套婚前房产作为谈婚论嫁的资本。
网友咨询:
婚前房产婚后加了配偶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婚前买房,婚后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婚前一方个人的房子,婚后加上配偶名字,属于夫妻之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所以,无论是婚前贷款买的房,还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只要婚后在房产证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是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合同签订、购房款支付情况等事实,以及根据照顾女方利益的原则等因素进行分割。
律师补充: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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