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夫妻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如何离婚
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有没有能力独立去做一些涉及法律的事情,比如签合同、买东西之类的。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如何离婚?
律师解答: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关系中,无论提出者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婚姻关系的解除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虽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但在诉讼中可以由他的监护人代为诉讼。在离婚诉讼中,配偶角色已转变为对立一方,配偶可以提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诉讼,或者变更监护人诉讼,涤除自己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身份,由其配偶之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
律师补充:
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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