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律师补充:
房屋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协商和解,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请求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
(二)向工商行政管理和建设、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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