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业主买了车位物业还要收取车位管理费,合理吗
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附带的一个重要选择就是车位购买问题。这个对于有车一族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因为一旦有个私人车位,就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停车问题和日常车辆存放安全。
网友咨询:
业主买了车位物业还要收取车位管理费,合理吗?
律师解答: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车位管理费是物业服务企业针对停车服务的收费。
物业费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施日常养护、公共区域卫生、绿化养护、物业人员管理、薪资以及业主约定的其他公共费用支出。车位管理费主要用于车辆识别、地下车库、车位、道路等区域进行维护、保洁,灯光照明、安全指示系统等方面的支出。车位管理的范围是整个地下车库,即使没有使用车位,而车位所配套的保洁、照明、闸机、值守、巡逻等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所以只要是购买了车位,即使没有使用也是应该交纳车位管理费的。
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买车位只是买下了车位使用权,车位管理费则是车位维护的额外成本。作为公共区域,如果没有专人进行规划、维护,那么无论是公共卫生还是停车场的秩序安全都令人堪忧。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