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借贷关系与合伙关系如何区分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民间借贷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网友咨询:
借贷关系与合伙关系如何区分?
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以及借款款项已经交付。合伙的实质就是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关系一般会共同出资、有共同的经营项目、有参与合伙经营的行为,且双方会签订合伙协议,有就合伙关系成立的沟通协商。区分合伙、借贷的关键在于当事人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特征。
共担风险双方未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仅口头约定一方仅提供资金,投资后向投资方分红,未对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作出约定,投资人亦未真正参与经营和管理,投资的财产亦仅由对方一人支配和使用,收、支均由对方负责,不具备个人合伙的基本要件,依法不认定为合伙关系,其法律关系可参照民间借贷行为进行处理。
律师补充:
如果想要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合同,明确合伙重要事项,仔细审查协议条款,如果是借款收息,借贷双方应签订借款协议,最好对借款期限、支付利息等形成书面记录,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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