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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网友咨询:
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如何确定?
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可以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70%。一般来说,一件拍品若第一次拍卖流拍,在第二次司法拍卖时,起拍价格不低于第一次司法拍卖起拍价的80%。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律师补充:
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保证金数额由人民法院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人民法院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竞买人以及其他能够确认竞买人真实身份的信息、密码等,应当予以保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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