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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网友咨询:
哪些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律师解答: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下列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
(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四)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案件;
(五)再审判决、裁定;
(六)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律师补充: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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