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医疗纠纷 >> 关于医疗救助有何规定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救助对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具有重要作用。
网友咨询:
关于医疗救助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应当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
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因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工伤、酗酒伤害、吸毒、自杀、自残等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精神疾病患者自杀、自残的除外);整容、婚前检查、保健、康复等费用;未经允许在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法律规定或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其他不能享受救助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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