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经济纠纷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网友咨询: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公司高管作为掌握公司核心信息,拥有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权的特定人员,在享受公司经营利润的同时,也负有禁止从事与任职公司利益相冲突业务的竞业禁止义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补充: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1、利用职务便利,即利用自己在国有公司、其他公司,企业任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掌管材料、物资、市场、计划、销售等便利条件;
2、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业务,也可以既为自己经营又为他人经营,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3、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所谓同类营业,是指行为人投资入股的企业与所任职国有公司、企业具有一定竞争关系,且实际侵犯了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
4、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否则,虽有经营行为,但没有获取非法的利益,或者虽然获取了非法利益,但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亦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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