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知识产权 >> 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民事损害赔偿一般遵循“填平”原则,其本质是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而惩罚性赔偿则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形式,在弥补损失的同时,达到惩戒的目的。
网友咨询:
侵害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原告主张被告故意侵害其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
2、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以权利人请求为前提。权利人未依法请求惩罚性赔偿的,不得主动适用惩罚性赔偿。
3、原告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增加惩罚性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在二审中增加惩罚性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4、权利人请求惩罚性赔偿,应明确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基数确定方法及计算方式、倍数及赔偿总额,并提供相应证据。权利人请求惩罚性赔偿,但无正当理由拒不明确请求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基数确定方法、倍数或者赔偿总额导致惩罚性赔偿无法适用的,一般不予支持。
律师补充:
适用惩罚性赔偿确定的赔偿总额为基数及基数与倍数乘积之和。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另行计算。权利人请求惩罚性赔偿的,可以选择按照下列方法确定赔偿基数:
1、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
3、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或者权利使用费。
法定赔偿数额不得作为计算惩罚性赔偿的基数。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是指侵权人因侵害知识产权所获得的财产性收益,通常是指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营业利润,但对于主要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计算其销售利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