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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网友咨询: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能否申请听证?
律师解答: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责令停产停业属于听证的范围。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听证:
(一)必须到场的当事人或者案件调查人员和其他听证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场的,或者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参加听证的;
(二)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需要等待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三)在听证过程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需要中止听证的情形。
中止听证的情形消除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恢复听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听证:
(一)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满3个月后,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
(三)其他需要终止听证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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