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哪些内容
预付卡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按发卡人不同,预付卡又可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是指经营者以预收资金方式面向消费者发行的,供消费者按照约定仅在经营者及其合作范围内,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
网友咨询:
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一)预付卡兑付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内容、数量、质量以及兑付标准、兑付方式;
(二)赠送权益的使用范围、条件;
(三)余额查询方式;
(四)预付卡挂失、补办、转让方式;
(五)退款渠道、退款规则;
(六)预收资金的安全保障措施;
(七)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提示;
(八)争议解决方式。
律师补充:
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单用途预付消费卡购买、使用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单用途预付消费卡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及时、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在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以下欺诈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收取消费者费用而故意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三)以虚假的或者欺骗性的价格标示销售单用途预付消费卡;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作出虚假、夸大等承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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