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影视作品被恶意评分是否构成侵权
现在,很多人都习惯在观看影视剧后,去网络平台上进行打分和点评。
网友咨询:
影视作品被恶意评分是否构成侵权?
律师解答:
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根据行为的严重性,可能会承担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补充:
观众应给予影视作品更加客观、真实的评价,避免被恶意评分者左右。影视作品的价值和成就不应该只看评分,更应该看剧情、表演、制作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如果发现影视作品被恶意评分可以向相关平台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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