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加,许多电动车驾驶人员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网友咨询: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一方当事人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由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由双方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根据过错责任来区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双方都无过错的则不承担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律师补充: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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