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台购买食品遭受损害,网络交易平台是否担责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商品或服务的买卖活动。
网友咨询: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台购买食品遭受损害,网络交易平台是否担责?
律师解答: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台购买食品遭受损害,首先应当与销售者进行协商,亦有权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销售者的实名信息进行披露。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食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与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请求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要求其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消费者举证证明所购买食品、药品的事实以及所购食品、药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主张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消费者举证证明因食用食品或者使用药品受到损害,初步证明损害与食用食品或者使用药品存在因果关系,并请求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能证明损害不是因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药品遭受损害,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食品、药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与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请求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要求其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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