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见义勇为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见义勇为是指行为人在没有约定义务也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受或者免受侵害,而实施的制止侵害、防止损失的紧急救助行为。
网友咨询:
见义勇为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解答:
因见义勇为而导致自己受伤的,应该由侵权者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在无侵权者或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民事责任时,可要求受益者适当补偿。同时,因实施紧急救助行为导致被救助者损害的,一律免责,“比如做心肺复苏时将被救者的肋骨压断,施救者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律师补充:
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负有法定义务的自然人如警察,他们救苦救难是他们岗位赋予的不可推卸的职责。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关系,比如家长和孩子,家长救下自己的孩子是个人照护义务所在,不算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申报认定,一般由见义勇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相关单位和个人,向行为地的见义勇为工作站(公安派出所)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举荐或者申请。行为地的见义勇为工作站(公安派出所)负责见义勇为行为的调查,报基金会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