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业主电动车在小区里丢失,物业应该赔偿吗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网友咨询:
业主电动车在小区里丢失,物业应该赔偿吗?
律师解答:
在正常情况下,业主电动车在小区里丢失,物业公司不需要赔偿。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保管合同,物业费也不是保管费,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体现的是“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小区设有门岗、物业保安队员定时巡逻以及技改设施有专人监控,如果物业履行了一般意义上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物业将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不到位,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门岗不询问、不登记、不检查、不巡查等,那么业主电动车在小区里丢失,物业应该赔偿。
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财产保管合同或协议,那么业主电动车在小区里丢失,物业公司是应当赔偿的。
律师补充: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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