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婚后加了配偶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婚前购买房产。尤其是男生,更是把有一套婚前房产作为谈婚论嫁的资本。
网友咨询: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婚后加了配偶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婚前买房,婚后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婚前一方个人的房子,婚后加上配偶名字,属于夫妻之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所以,无论是婚前贷款买的房,还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只要婚后在房产证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若是没有加名,那么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成立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若是加名,由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合同签订、购房款支付情况等事实,以及根据照顾女方利益的原则等因素进行分割。
律师补充: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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