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新房装修能擅自改变入户门方向吗
日常生活中,邻居之间发生“磕碰”在所难免,各方应当互谅互让、相互容忍。但如果一方超越权利边界,给相邻各方造成生活不便或严重影响,超出容忍义务的范围,则构成侵权。
网友咨询:
新房装修能擅自改变入户门方向吗?
律师解答: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装修房屋不仅可以使房屋在有限的空间内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还可以让房屋所有者住得惬意舒心。新房装修擅自改变入户门方向,系对其专有财产的改造,并未改变其作为住宅的使用用途,若入户门的使用并未影响其他业主在楼梯间公共走廊内的通行,作为相邻不动产的邻居,在日常生活中,应负有一定相互容忍的义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律师补充: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