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政策法规 >>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在法院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起着非常重要的决定性作用,甚至还可能决定着案件的审理结果。人民陪审员并不是想当就能够当得了,它是需要经过层层的选拔才最终挑选出来的人。那么,人民陪审员的资格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不得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满二十八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律师补充: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审判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与合议庭成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享有下列权利:
1、阅看所审理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和参与调查核实案情。
2、参加案件的庭审。庭审中,可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询问,核对所有事实和证据。
3、参与合议庭评议案件。评议时,提出自己对认定案件事实和处理的意见,并在评议笔录及判决书上署名,对判决书共同负责。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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