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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是债务关系中的一种权利,也就是说在债务中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一种权利,那么,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条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律师解答: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律师补充:
在民法典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乙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顺序履行抗辩权:所谓顺序履行抗辩权,就是有先后顺序,现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3、不安履行抗辩权: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时候;
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在中止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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