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夫妻之间是否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网友咨询:
夫妻之间是否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律师解答: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之间不仅要“同甘”,还要“共苦”,夫妻关系在传统文化中被形容为“相濡以沫”,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不仅是道德层面的要求,更是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夫妻间扶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当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对方应当扶养和照顾其生活。
2、当一方生病时,对方应当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对方有担任法定临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4、当一方没有固定收入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对方应当给予必要的生活费。
律师补充:
夫妻互相扶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法定义务。夫妻互负扶养义务,对保障夫妻正常生活,加强夫妻间的关系和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现实中,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若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如果离婚,原夫妻双方就不再负担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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