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道路交通事故约定一次性赔偿后,是否可以反悔
随着机动车普及率的提高,交通事故纠纷发生的也越来越多。事故发生后,部分受害人为避免麻烦,尽快拿到赔偿款,往往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并承诺拿到赔偿款后不再追究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道路交通事故约定一次性赔偿后,是否可以反悔?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侵权人为尽快获得赔偿,与肇事车主、保险公司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的情况比较普遍。若该一次性赔偿协议,合法合理,自应遵从合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确认合同效力。这样的协议一旦双方签字,便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反悔的。如果一次性赔偿协议签订时时并未认识到伤情的严重程度,后经治疗、鉴定伤情严重,带来的损失与协议相差过大,此种情形下可认定为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而撤销该赔偿协议。
律师补充: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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