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子女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还可以向父母主张抚养费吗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网友咨询:
子女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还可以向父母主张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
可以。
抚养费的支付对象是“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
在孩子年满18周岁读大学后,不管父母是否离婚,父母都没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了。因为绝大部分的大学生已经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那么这些大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维持自己的生活。当然,如果父母仍然愿意支付大学期间的相关费用,法律也不会禁止。
律师补充: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支付的数额应当具有合理性,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支付的抚养费并非是子女花费的所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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