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抢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自己在大街上走的时候,被人突然之间抢走了物品,对于这种行为,一般认定为抢夺而不是抢劫。
网友咨询:
抢夺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且故意的内容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律师补充:
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行为。携带凶器往往会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或者精神强制,不敢进行反抗,因此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胁迫行为。即使行为人未公然使用凶器,但行为人则往往因携带凶器而有恃无恐,由于携带凶器抢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而且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威胁,其危害程度较之普通的抢夺行为大得多,并且有一定的抢劫罪的特征。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刑法规定,对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