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抢夺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1、客观行为不同。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使他人来不及反抗。抢劫罪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势方法, 强行劫取将公私财物。
2、客体要件不同。抢夺罪则只侵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还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3、主观故意不同。抢夺罪是趁被害人不备突然夺取财物。抢劫罪意图使用暴力使被害人无法反抗。
律师补充:
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当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是指在抢夺时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凶器的行为。不要求行为人显示凶器(将凶器暴露在身体外部),也不要求行为人向被害人暗示自己携带着凶器。携带凶器更不要求行为人使用所携带的凶器,如果行为人使用所携带的凶器强取他人财物,则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直接构成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 【转化型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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