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男子离婚时拒养人工授精的儿子,要承担什么责任?
江苏的吴某和谭某是一对夫妻,两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后经诊断是男方吴某因为先天因素不能生育。妻子谭某想要一个孩子,于是提出人工授精,在取得吴某同意后,于2011年4月通过人工的方式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合,吴某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随后,双方分居,儿子由谭某单独抚养。2022年7月,吴某再次起诉离婚,同时表示拒绝抚养孩子。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人工授精所生的孩子?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人工授精方式生育的子女视为婚生子女。这意味着,孩子与生物学父亲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关系。孩子出生后与生物学父亲没有包括抚养、赡养、继承等在内的任何法律关系。在我国,捐精的情况信息都是保密的,这意味着孩子可能一生都不知道自己的生物学父亲是谁。对于吴某和谭某的情况,虽然他们通过人工授精有了自己的孩子,但因为双方的感情裂痕和吴某拒绝承担抚养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则由谭某抚养,吴某需支付抚养费。
在这个离婚案件中,法院也是基于这个原则,作出了有力的判决。根据相关报道,法院认定该男子应当承担儿子的抚养责任,同时也需要支付抚养费和医疗费等相关支出。这个判决不仅保障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也对那些试图躲避抚养责任的父亲们起到了震慑作用。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一些男性朋友可能会面临的焦虑和困惑。作为一个无法自然生育的男人,通过人工授精来得到孩子,的确可能会遭遇到一些社会压力和质疑。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这并不是因为你选择了人工授精,而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仍然存在着一些对于男性“传宗接代”的观念和期望。如果我们真正希望消除这些不合理的观念和偏见,最好的方法就是坚定地担当起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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