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抵押担保 >>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最长是多久
保证责任的方式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民法典中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最长多的期限?
网友咨询: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最长是多久
律师解答: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由当事人自主约定没有限制最长时间,并且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律师补充:
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的区别:
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
(2)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承担问题:
(1)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2)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3、先诉抗辩权的先后:
(1)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2)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4、连带责任保证: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
(2)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5、担保力度:
(1)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
(2)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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