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男子婚内出轨离婚伪造500万共同债务,债务应由谁承担?
近日,一起婚内出轨的离婚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王女士与李先生自2008年结婚以来,共同经历了许多岁月的风雨。然而,2011年,王女士偶然发现了丈夫李先生多次出轨并与他人生育了一子,这对田女士造成了巨大的打击。田女士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就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等事宜提出了相应的诉求。面对妻子的诉求,李先生竟然伪造了一笔500万的夫妻共同债务。
在庭审过程中,李先生提供了借据和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试图证明这笔500万元是向案外人偿还的借款。但经过法院的调查,发现李先生在与妻子分居期间向案外人转出的这笔钱,并非真实的还款,而是他伪造的夫妻共同债务。对于李先生的不诚信行为,法院没有纵容,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并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女方70%、男方30%的比例分割。此外,根据男方的婚内出轨、生子以及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法院还判决男方赔偿妻子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
离婚诉讼中,如果发现配偶伪造共同债务,可按如下方式处理:
1、法官应对当事人提供的债务凭证做详细的询问,特别是针对无因之债的债务凭据,应做全面的分析。如对借条,应让债务人说明借钱的用途,是否有当事人在场,有必要时让债务凭据提供者与证人对质。
2、对出庭作证的证人,不但要求其写保证书,还应向证人详细释明做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要求证人当庭大声宣读保证书。
3、加大对当事人提供虚假债务凭证的处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贪不义之财不仅失德,更是违法,最终必将为自己的过错行为买单。离婚后一方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行为的,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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