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男子婚内出轨12年转移近千万资产,妻子能要回吗?
近日,杭州一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结婚三十载,结果男方屡屡出轨并转移财产近千万。作为一名全职太太,妻子对其丈夫的账户一无所知,她找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十张调查令后,上万条转账记录都呈现在案卷中。经过梳理,不仅发现所有“1314”“520”转账都指向其丈夫的情人。此外,购房款的走向也一目了然。更恶劣的是,三年来,其丈夫给他的父母兄弟转账金额高达上千
后续,法院宣判: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四套房屋均归妻子所有。接下来,其妻子还要向她前夫的情人追讨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其的财产,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简而言之,因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家庭贡献不一样,且不宜区别,因此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所得,均视为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46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这是陈先生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且侵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应当返还。
那么一方有过错,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过错方是指夫妻二人中因某一人单方面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并离婚。《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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