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债权转让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一些债权债务关系中,有可能会出现债权人转让出去的情况,我这个时候是需要通知债务人的,那么关于债权转让的时候,公告的时间是如何的呢?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公告期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公告送达的期限。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具体的公告方式有很多种,比较普遍的是登报处理,一般是以登报之日开始计算,部分法院也采取在法律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公告。
所以,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可以为六十天。
律师补充: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要件: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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